普通发票摇奖实施办法

发布:    来源:xyds_bgs    发布时间:2010-3-11 11:07:55    点击:0

信阳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摇奖实施办法

 

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,充分调动消费者依法索取发票的积极性,倡导诚信纳税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信阳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对部分普通发票开展摇奖活动。为认真实施好此项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实施发票摇奖的范围

(一)《河南省信阳市服务业统一发票》,发票代码前七位数为2410009

(二)《河南省信阳市文化体育、娱乐、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》,发票代码前七位数为2410009

二、参与摇奖发票的区域

消费者参与摇奖的发票必须是从信阳市中心城区及上天梯矿区、鸡公山管理区、南湾湖风景区取得的2009版发票,超过此范围的不属于此次摇奖发票。

三、参与发票摇奖的方法

对消费者取得的上述发票,自公告之日起至41012点止,可通过以下方法输入参加摇奖发票的有关信息:

1、联通用户(固定电话、小灵通):拨打16800888电话,按语音提示输入“发票代码按#,发票号码按#”结束。

 2、中国移动手机用户:发短信,将“发票代码,发票号码发送到10657006021663”(每条短信可发送三张发票信息)。

3、登录信阳市地方税务局网(www.hnxyds.gov.cn)首页,“发票信息注册”平台,输入发票代码、发票号码。

4、持有发票原件的消费者可到办税服务厅,由税务人员帮助输入。

四、摇奖方式、时间和地点

本着“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在信阳市公证部门的监督下进行。对输入的发票代码、发票号码随机排序,由开奖嘉宾用电脑依次抽出各等级的中奖号码。摇奖时间为416日上午,地点在信阳市和美广场。

 五、奖项设置

奖项设置五个等级,共518个中奖名额,奖金总额12.6万元。

特等奖1名,奖品价值为5万元的轿车一辆。

一等奖2名,每名奖品价值为4000元的液晶电脑一台。

二等奖5名,每名奖品价值为2600元的液晶电视机一台。

三等奖10名,每名奖品价值为500元的电饭煲一台。

四等奖500名,每名奖品为100元现金。

 六、中奖公告

发票摇奖的中奖号码,将在《信阳晚报》上公布,也可在信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(www.hnxyds.gov.cn)和中心城区地税办税服务厅查询。中奖号码为:“发票代码+发票号码”(共20位数字)。

  七、兑奖方法

(一)中奖发票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为有效兑奖时间(兑奖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期日顺延),逾期未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。

 (二)兑奖时,需持获奖发票、身份证(或其它有效证件)原件,经税务机关确认后,将其复印件留存,方可兑奖。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兑奖地址:信阳市申城大道165号二楼信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局综合科;四等奖到中心城区各地税办税服务厅兑奖。

 (三)对于获奖的个人,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 (四)凡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予兑奖:

 1、假发票;

 2、票面破损不全,无法识别的发票;

 32009年已参加发票摇奖的发票;

 4、《发票管理(查询)系统》或《征收管理系统》查不到的发票;

 5、其他违反发票管理办法,经税务机关认定不予对奖的; 

 八、发票违法举报电话:6204775;咨询电话: 6219164

 九、本办法由信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局负责解释。 

 

 

信阳市地方税务局

00年三月八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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